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花垣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,西部和西北部分别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和重庆市秀山县接壤。地势由南向北倾斜,形成高山台地、丘陵地带和沿河平川。平均海拔五百米,最高的莲花山海拔一千一百五十九米,最低的狮子桥海拔二百一十二米。花垣县内雄奇挺拔的崇山峻岭,最高的莲花山海拔一千一百五十九米。境内以山原地貌为主,层峦起伏,溪河交错,山川壮丽。花垣气候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摄氏十六度,年平均降雨量一千四百一十八毫米,年平均日照一千三百二十四小时,无霜期二百六十九天。花垣境内资源丰富,已探明矿产20余种,其中锰矿、铅锌矿储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位、第三位,有“东方锰都”、“有色金属之乡”的美称。水能资源丰富,土地肥沃,农林牧特产久负盛名,是一块极具发展潜力的厚土。花垣县的农业发展迅速,一派繁荣景象。全县耕地面积一百六十六万多亩,山下平川种植稻谷、包谷等粮食作物;山上坡地种植花生、辣子、草烟、猕猴桃等经济作物。还有猪、牛、羊、麻鸭等养殖业也很发达。